建湖县花炮商会第一届会员单位名单
江苏森泓烟花有限责任公司
建湖县烟花厂
盐城耀宇烟花有限公司
建湖县太阳烟花有限公司
建湖县盛泰花炮厂
建湖县华泰烟花药料有限公司
建湖县近湖出口花炮厂
建湖县宇达烟花有限公司
建湖县蒋营花炮厂
建湖县中庆花炮引线有限公司
建湖县出口花炮实验二厂
建湖县宋楼花炮厂
建湖县建阳花炮厂
建湖县飞虹烟花厂
建湖县礼鸣烟花厂
建湖县联合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建湖县芦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建湖县冈西福利花炮厂
盐城宏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建湖县金星纸制品厂
建湖县亨达包装厂
建湖县花炮商会
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荐名单
会长:
杨定月 江苏森泓烟花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副会长:
陈利华 建湖县烟花厂 厂 长
商岳新 盐城耀宇烟花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郝达扬 建湖县盛泰花炮厂 厂长
徐介忠 建湖县近湖出口花炮厂 厂长
李品华 建湖县宇达烟花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季金荣 建湖县蒋营花炮厂 厂长
於如旺 建湖县中庆花炮引线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秘书长:
彭玉良 建湖县花炮工业办公室 主任
建湖县花炮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建湖县花炮商会”。会址设在县花炮工业办公室。
第二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是由全县花炮生产企业及 相关业务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是政府与花炮行业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且是社会团体法人,具有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管理”的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代表等社会功能。
第三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全体会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超常发展,越位争先,努力提高花炮行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建湖花炮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依照市场规则,建立既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和会员的监督。
建湖县花炮商会的总目标是:
1、让全行业经营者携起手来,形成一股强大的统一力量,确保我县花炮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标准: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花炮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促进花炮行业更快规范化。
3、安全:认识到减少和消除与花炮有关事故的必要性,不管困难有多大,都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大众安全、保障花炮业的未来发展。协同努力来消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
4、质量:加强花炮质量管理,对不顾花炮产品质量而对此业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予以处罚和曝光。
5、技术:鼓励通过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来发展花炮制造的新技术。
6、知识产权:教育从业人士,使其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确保各方遵守规则。
7、教育:制定并启动一个教育计划,内容包含花炮的安全、质量、新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8、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上对建湖花炮行业进行支持,并力争税费等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协助政府在完善行业管理,推进花炮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转换机制、扭亏增盈和加强管理等方面做好调研咨询工作以及制定法规、政策的前期工作,组织各种类型的专题研讨,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等交流活动。
二、根据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以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三、参与制定、修定本行业各类标准的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做好本行业生产许可证和“一长二员三工”特种人员上岗证考核发放的有关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标准、质量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产品和企业,进行督促整顿,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关措施。
四、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对于行业内的价格争议,组织同行议价。对行业内协定的产品价格进行指导、监督、协调。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利益。
五、组织会员参与技术开发、技术协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对花炮生产和管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有计划地组织诊断和攻关,全力打造建湖花炮品牌。
六、联络和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技术交流,建立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联系和合作,尤其要拓宽国际科技经济合作渠道和国内花炮土产区的技术合作及信息交流,发布国际、国内花炮市场生产经营信息。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七、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质量、技术、管理等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讲座,有计划地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和进修,为行业培养人才,推荐人才。
八、维护会员利益,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花炮行业的呼声和要求; 规范行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影响县内花炮行业整体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格的查处;协调企业之间生产经营中的矛盾以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做好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工作。
九、按照本行业的实际要求,加强行业统计工作,布置、收集、整理、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第六条 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经贸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发起成员由江苏森泓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建湖县烟花厂、盐城耀宇烟花有限公司、建湖县盛泰花炮厂、建湖县近湖出口花炮厂、建湖县城中彩印厂、建湖县亨达包装厂等花炮企业和相关企业组成。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或相关产业的企事 业单位,自愿参加商会活动,承认商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建湖县花炮商会。
县委、县政府、县经贸委分管领导,与花炮行业管理相关的县其他有关部门领导,海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相关人士,可由县花炮商会聘为名誉会长或副会长。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商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3、优先参加商会有关活动,获取有关信息;
4、有权要求商会对企业进行诊断和协助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商会章程、参加商会活动:
2、执行商会决议和接办商会委托的事项
3、按章交纳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九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会长召集。商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商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处。
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订商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查通过商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
三、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四、修改商会章程。
第十条 商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其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全体会议,由会长召集。理事会成员从会员中经酝酿、协商,采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每届理事会的任期为壹年。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商会工作计划;
三、决定设立、调整或撤销商会的工作机构;
四、召开下届会员大会。
五、讨论并决定是否接收新的会员。
六、讨论并决定商会的其他重要活动和事项。
第十一条 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产生办法。
首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前由政府和花炮企业厂长协商产生,提请商会创立大会表决通过。二届以后会长、副会长由商会理事会自行选举产生报政府审批后,提请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长任期为壹年,最多可连任二届。
副会长任期壹年,可连任2—3届。每届换届选举会长、副会长连任人选不得超过半数。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理事会的召开由会长召集。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制订各项活动方案;
二、指导监督会员和商会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三、推荐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管理成果和优秀产品,向上级申报或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包括工作者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四、向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评审鉴定委员会推荐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的人选。
第十二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7名,秘书长1名,另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经贸委主任为商会名誉会长;聘请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分管局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为商会名誉副会长。
第十三条 商会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可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作为理事会领导下的协会机构,其工作向理事会负责。专业委员会可挂靠相关的企业,以便优 势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 建湖县花炮商会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并配备、聘任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在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主持处理商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五条 商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合法占有的资产,建立财务制度,开设专门帐户,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政府部门的拨款、资助;
三、商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团体的资助和捐赠。
第十七条 会费标准:会长单位,每年缴会费6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会费4000元;其他会员单位,每年缴会费2000元。
第十八条 会员单位可向年会提交修改会费数额的提案,如提案经出席会议多数人赞成通过,会费数额可作调整。
第十九条 经费开支范围:
一、商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及各种活动的费用补贴;
二、商会所需办公设施及用品的费用支出,以及商会专职人员工资报酬及其他人员有关补助费、差旅费的支出。
三、与开展商会工作有关的其它正常开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讨后生效。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建湖县花炮商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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